三重风险
从1994年委托上海市浦东发展银行运营至今,上海社保资金的投资运营一直处于隐秘地带,基本没有像专业金融机构那样相对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其风险自然不言而喻。
审计报告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在一次资本市场运作中,由于社保局对委托运营资金缺乏监控,社保基金损失高达9262.2万元。
其具体事实是,2001年7月,社保局拿出企业年金2亿元,委托华鑫证券进行运作,由上海仪电集团担保。后来,华鑫证券通过国债回购质押的方式将1.3亿挪做他用,最后无法偿还。
为了掩盖这笔资金损失,仪电集团将其拥有的账面价值5197.17万资产评估为20052.万元,通过法院判决,以仪电集团下属企业作为欠费抵押的方式,将资产抵押给社保局,以此来掩盖违规投资造成的资金损失。
该资产按照重新评估价格10790.3万计算,社保资金损失了9262.2万元。审计报告显示。
除了违规运营带来的风险之外,社保资金本身亦管理混乱。
在1998年以前,各地的社保局、社保中心等社保机构是由社保基金中提取管理费维持运转,1998年的27号文则明确规定社保经办机构不得从地方社保基金中提管理费,由财政全额拨款维持运作。
但是,上海社保局并未遵守这一规定,而是通过违规列支经办机构经费9.7亿元等方式,挤占挪用社保资金16.94亿。
而多险种合一的管理制度也造成了一定风险,自1999年来,社保局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违规划转到其他社保基金43.59亿。
此外,上海社保局还大量存在以物抵费的情况。此次审计就发现了以物抵缴欠费37.8亿。
15年投资路
纵观上海社保的投资历史,大规模的投资起步于1994年,15年之路显示,无论在投资领域、投资程序,还是投资收益分配等各个环节,此前由少数人决断,缺乏监督的运营模式都是一个错误的方向。
1994年,浦发银行在政府的同意下成立了社保基金部,专司负责运营社保基金,此为上海社保资金投资的第一阶段。
社保基金这一托管运营模式,曾写进1994年颁行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办法>第四十一条称: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运营委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进行。
1994年至1998年,社保资金通过浦发行社保部共投入105.2亿,主要投资领域是房地产和证券。
1998年,由于焦点访谈节目播出了四川的社保基金被挪用的情况,当时的国务院领导看后要求全国清查社保资金情况,随后国务院即发布第27号文。
27号文件一方面严格限定地方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只能是存国有银行或者购买国债,另一方面明确了地方社保基金的管理方式采用收支两条线,由财政局设立财政专户管理。
由此,上海社保按照国家要求,在1999年清理收回了委托浦发行运营的资金,清理活动持续至200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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