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随着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的出台再次成为公众的热门话题。在这场沸沸扬扬的讨论中,无论专家,还是其他社会公众,都围绕着黄金周是否保留和如何保留这个问题。
黄金周,在我国并非是法定的节假日。在我国的《劳动法》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都没有黄金周的规定。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令第270号《全国年
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出台后,在“五一”、“十一”、春节三个节日里将这些节日的前后双休日集中起来休息。当时叫做七天长假。2000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旅游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若干意见》。国家旅游局等部门的这个《意见》提出,“去年,国务院决定增加法定休假日,加上调整的两个双休日,形成了春节、‘五一’、‘十一’三个假日旅游‘黄金周’(以下简称‘黄金周’)……”从此,“黄金周”之说流行开来。从“黄金周”的演变过程来看,它并非国家法定的节假日,而是将几个法定节假日串起来集中使用。所谓的“黄金周”,是为了拉动内需,尤其是为了国内旅游业、餐饮业等发展而动用行政权力打乱人们正常的工作和休息规律实行的一种休假制度。它的根本出发点不是为了人们得到更好地休息、休闲,而是为了“黄金”,是发展经济的一种手段。
这一次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也只是增加一些传统节日,减少原先法定节日的休息天数,并非是对“黄金周”的调整。我以为,法定节假日的确定应该是以人的休息为根本,以人为根本,而不是以带动什么拉动什么为标准,不应该将法定的节假日集中起来休息,搞什么黄金周。应当彻底地取消“黄金周”这个概念。不要搞“经济为纲”,一切都为经济发展服务。该双休日休息就双休日休息,该国庆休息就国庆休息,该端午节休息就端午节休息。世界上有哪个国家像我们将法定的节假日动用行政权力集中起来搞什么“黄金周”休息的?至于春节,要么将国庆、五一的休息天数减少,补到春节来;要么增加两天,与双休日连在一块休息。但不要叫什么“黄金周”。现在无论专家学者,还是一些对传统十分热爱的人们,都说春节丧失了其传统文化韵味。春节成了黄金周,只见黄金,那么春节原有的文化元素当然消失了。
至于人们外出旅游怎么办,现在国家不是向民众公布了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草案吗?带薪年休假是解决公众旅游的根本途径和最好方式。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后,用原来的七天长休假制度满足公众外出旅游的需求显然是没有必要了。我们应当努力地是尽快的让带薪年休假成为现实,让每位就业者充分享受到带薪年休假。再说,休假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人们旅游吗?人们休假的方式只有旅游吗?
总而言之,休假归休假,让休假回归其本来的意义。而不能人为地让休假负有其它的使命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