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糕”如何切割
据世界财经报道http://finance.icxo.com讯,在三峡电站2009年全面完工之后,由于企业所得税将不再退还给三峡总公司,三峡电站贡献给地方政府的税收总和将增加近一倍,如何切割这块大蛋糕,对于两地政府来说都是一个值得努力的博弈选题。
靳万军认为,问题在于分税制财政体制还不完善,1994年分税制改革对于地方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收问题并未提供具体执法依据。
2002年,中央政府决定将企业所得税实施中央与地方分享,2003年下发了《企业所得税地区间分配暂行办法》,规定企业所得税中由地方共享的部分按照企业经营收入、职工人数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在相关地区之间分配,权重分别为0.35、0.35和0.30。
靳万军认为,由于超缴退库和其他一些问题,这一政策并未执行到位,至于增值税这样的流转税和其他税种收入在地区间不合理转移问题,基本制度到现在仍然缺失。
2008年1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5%由总机构所在地分享,50%由各分支机构所在地分享,25%按一定比例在各地间进行分配。
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个文件确定了税收和税源一致性的原则,是税收和税源转移问题的一个突破。
刘浩明表示,上述规定是针对普遍性的问题的,而三峡税源转移问题是一个特例,2009年三峡工程全面完工之后,三峡工程的税收制度安排将由财政部下发通知明确。 上一页 [1] [2] [3]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