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业内人士称,外管局和银监会近日正在要求深圳有关银行上报境外尤其是香港居民人民币和外汇存款数据,并要求加强对外汇存款的核查。业界猜测,近期有可能会出台新的限制措施。
加大跨境资金核查力度
世界财经报道(http://finance.icxo.com)引起香港居民到大陆开立人民币存款账户以及国际热钱进入国内,主要原因还在于人民币升值。此前由于人民币升值和大陆存款利率较高,众多香港人到大陆开立人民币账户。香港金融管理局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香港人民币存款较去年同期飙升72%,至人民币576亿元,而业界预计第二季度的数据将更加惊人。
热钱飙升的势头已经引起监管层关注。深圳发展银行有关人士表示,外管局和银监会已要求深圳部分银行加紧上报境外尤其是香港居民存款的数据和情况,并要求他们加强对外汇存款以及结汇业务的核查。
“目前香港居民凭回乡证就可以开户存款,没有什么限制。但最近银行要求对大额存款——比如每日存款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账户要说明用途。”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有关人士表示。
“这段时间,相关部门对于深圳和香港之间的个人同名账户互转情况也进行了检查。”上述工行深圳分行人士表示,“以往对汇出资金的检查并不严格,但最近强调,无论是汇进汇出都必须查核用途和来源。”
此外,外管局还开展了针对银行外汇资金来源、运用以及资产负债表外业务等有关外汇业务的专项检查。工行广东省分行国际业务部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最近的一个通知明确要求“重点监测跨境关联交易、离岸账户以及个人外汇交易的资金流动情况”。
这位工行国际业务部人士表示,由于广东是吸收外资大省,外管局要求广东省各银行加强对结汇的审查,目前从境外进入的资金进行结汇时都特别慎重,调查其来源以及用途后,才能给予结汇。银行通常在外币汇来之后,必须将资金转往一个中间账户,以审核资金用途是否相符,“最近对中间账户中的资金审核力度也加强了”。
扩大买卖价差收效甚微
早在5月初,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就将香港人民币业务指定结算银行中银香港的人民币买卖差价从10个基点上调至75个基点,扩大差价会令银行存款息率收益减少,监管层试图以此压缓人民币存款的升势。
不过这项措施并未对港币“北上”起到降温作用。“一季度人民币已升值超过4%,人民币升值势头仍旧会继续;所以增加65个基点买卖差价,(对投资者)微不足道。”东亚银行经济学家邓世安表示。
“5月份我们的人民币存款仍旧保持增长。”工银亚洲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很多客户对人民币业务感兴趣,我们对一些贵宾理财客户还实行了费率优惠政策。”
据了解,香港多间银行开通了人民币存款一条龙服务,可代顾客在香港办理手续,在大陆开同名户头,办理完之后客户就可以将人民币汇入大陆,每天的上限是8万元人民币。
按规定,香港居民每天可以带5万元人民币额度的外币来大陆消费,这些钱如果消费不了,可以在大陆银行开户储存。 深圳多家银行工作人员表示,事实上有很多香港账户上的钱都超过5万元人民币。
鼓励外资通过并购方式直接投资
另一方面,商务部外资司有关负责人在24~25日于广东佛山召开的“2008珠江三角洲国际金融资本高峰会暨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上称,全国大部分省市新设立外商企业数量都有下降的趋势,将鼓励外资通过并购方式直接投资。
对于其中的原因,该负责人表示,近两年来,多项政策调整及国内外市场、经济因素对中国吸收外资产生了较大影响,两税合一、出口退税下调、人民币升值、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及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次贷危机、美国经济不确定性等众多因素导致企业经营环境恶化,其中珠三角有些企业撤资或者关闭,或向东南亚转移。
不过,在新增项目大幅度减少的同时,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幅度较大,尤其是上海、江苏等吸收外资较大的省份,原有企业增资形成的合同外资金额占全部合同外资金额60%以上。
该负责人强调,外商实际投入额获得快速增长,1~4月全国实际外商投入金额350亿美元,同比增长59%,“表明中国吸收外资的情况已发生重要变化”。
据介绍,截至今年4月,全国已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64.2万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7980.3亿美元。全球500强已有近490家在华设立了企业或并购,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超过1160家。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直接投资仍以“绿地投资”为主,而商务部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外资并购的相关规定,鼓励更多外资企业通过并购方式进行直接投资。
作为国际直接投资重要方式,跨国并购在2000年达到历史最高的11438.2亿美元,约占当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入额的81%,而中国外资并购案件数量虽逐年上升,但目前外资并购规模仍相对较小。
根据商务部的统计,2007年外资并购占全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总数、合同外资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比重分别为3.34%、2.98%和2.78%。其中,500万美元以下项目占全部并购案件数量的80%,制造业并购案599项占47.3%,非国有企业并购案数1170件占的92.4%;广东、江苏、浙江、北京和福建居全国前5位,占并购案总数的53.48%。